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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广泛讨论我校召开二次创业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3-04-09浏览次数:0文章来源:三亚学院


我校召开“二次创业”研讨会

 

  4月8日下午,我校在书海馆417会议室召开“二次创业”研讨会,就“二次创业”实施方案中的二十五项权力下放的具体细则征集意见,开展讨论。我校党委书记、校长陆丹,校领导王勋铭、沈建勇出席会议,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本次研讨会以学校下放至学院的“二十五项权力”为讨论内容,这二十五项权力分别为学术梯队建设的引进权、配置权、培养权;中青年教师读硕、读博推荐权;学院年度超课时费核算权和发放权;各类质量工程经费使用审批权;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审批权;调停课审批权;教学事故处理权;学生省内外参赛审批权;课程改革权;科研项目的相关事权和财权;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事权和财权;社会服务、社会培训的决定权和创收收入的使用权;国际交流与合作自主管理权;师资队伍的引进权和配置权;二级学院请假审批权;二级学院教师和职员试用期满的转正权、合同期满续聘权;专业主任、副主任和课程组负责人的任命推荐权和免职建议权;科级干部推荐权;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权、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推荐权;发展学生党员的审批权;宣传管理之媒体合作权、大宗批量印刷权;教学耗材的经费使用权;标准配置外办公设备采购管理权等等。其中,每项权力均含四项内容,即权限是什么;权限标准是什么;权力使用的底线及权力使用后的评估、纠错、奖惩。每项权力设置2至6分不等的权重分值,部分权力还设2至4分的附加分,二十五项权力合计分值120分,其中100分满分,20分为附加分,以量化考察各学院对于放权项目的行使质量。

 

我校党委书记、校长陆丹与各学院院长、书记交流意见,指导权力下放后各学院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各学院院长、书记就二十五项权力下放实施细则提出看法、疑问和意见

 

  会上,各学院院长、书记就二十五项权力下放实施细则与校领导进行交流,提出看法、疑问和意见。他们高度肯定学校二次创业时期实施“分权放权”重大改革举措的正确性,并根据自身学院发展的现状,对部分权限下放权责界定相对模糊的部分进行问询、讨论,明确学院使用权力的权责范围;对部分权限下放标准、评估部分结合各自发展情况提出进一步的意见;对部分权限下放在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大小进行讨论,寻找更好地推行方式;对权力下放后可能实行的学院改革方式征询校领导意见,探讨可行之道。校领导对各学院代表的发言一一给予解释说明,明确指出学校改革的目标方向,指导权力下放后学院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并接纳学院领导提出的关于二十五项权力下放条例细则完善的合理修改意见。

研读会议材料,标注要点

 

  交流讨论后,陆丹做总结发言。他表示,二十五项权力下放及实施细则是在综合考量学校发展实情,经学校校务会充分讨论后做出的重要改革举措,前期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征求了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学院负责人的多方意见,本次的研讨会更是在草案出台的基础上向更为广泛的层面征求意见的过程。权力下放至学院并不意味着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会推卸责任,而是学校充分相信学院能够在现有基础上利用下放权力后的更多发展空间把学院发展地更好。政策正式出台后,各学院在同一起跑线上竞相发展,学校会根据各学院发展类型及发展基础、情况的不同持相应的管理考核办法。在探索发展的过程中,各个学院取得的成绩可能不同,甚至会出现部分学院走错路,做错事的情况,这些都是可预见、可理解的,学校会对对大家留有试错的空间,但同时更希望各学院院长、书记要大胆思考,小心论证,以务实求真之心行开拓创新之路,用好手中的权力为学校的事业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陆丹指出,任何一场改革都会有阵痛,二十五项权力的下放,对想干事者是权力,对不想干事则是负担。三亚学院好比一艘船,这艘船上,每个人角色不同,目标角色也可能不同,希望每一个人都能保持公平效率、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意识,争做船长,做想干事的人,把这艘船驾驶的更好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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