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三亚学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工作要点》和实验室管理中心工作进度安排,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全覆盖、零容忍、严要求、重实效”的精神,贯彻“谁主管、谁检查,谁使用、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现开展2024—2025年度春季学期期中实验室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组
实验室管理中心、资产管理中心
二、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校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
(2)检查内容
参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及《三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要点(试行)》的内容,各二级学院按照《附件1:实验室检查要点(2025版)》中《附件1-0:实验室检查要点分解表(2025版)》开展实验室检查工作。
1.学院实验室档案材料
按照《附件1-1:学院实验室档案材料篇(查阅材料)》的内容,开展学院实验室档案材料的整理完善工作。学校检查时重点查阅相关材料。
2.实验室现场检查
根据不同实验室的安全危险源和安全等级,分级分类开展检查,各学院实验室负责人按照附件1-1至1-7的内容,深入开展无盲区、无死角、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并按时整改。学校检查时按照相应的检查要点开展现场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3.实验室综合效益
按照《关于开展三亚学院实验室综合效益评估的通知》的要求,阶段性的检查学院实验室在综合效益产出方面的成果,重点实验室在“教学和课程支撑”和“实验室利用效能”的产出成果。
4.实验室大型仪器使用情况
各学院对用于教学、科研且价值在10万元 (含)以上的单台(套)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损坏和丢失情况开展自查,学校检查时现场查看相关的大型仪器的实际情况。
三、工作流程
(一)学院部署工作(4月14日—4月18日),各学院全面部署期中实验室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实验室检查材料。
(二)学院自查自纠(4月19日—4月30日),各学院按照检查内容对实验室进行自查,并对检查情况认真汇总、整理和分析,针对检查内容的4个方面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包括:目前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于4月30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中心。
(三)学校组织检查(5月5日—5月16日),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联合资产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检查(具体分组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整改总结(2025年5月30日前)
针对学院自查未整改完成的或学校检查小组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报告(详见附件2),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总结,完善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四、其他事宜
请各学院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期中实验室自查报告》纸质盖章版和电子材料报实验室管理中心。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吴老师,联系电话:0898-88285259。
教务处 实验室管理中心资产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