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新学期伊始,为确保实验室内开展的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琼教督〔202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校范围内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工作重点
各学院应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结合上学期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在开学前组织一次全面的、拉网式安全自查。安全检查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检查用水用电安全
检查实验室内水管是否老化,接口处是否松动或漏水,水闸、水龙头等是否能关紧;加强配电箱的防潮、防湿、防漏电工作,检查电源开关、空气开关等,是否失灵、超年限使用;重点对长期未使用的仪器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设备等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展检查,避免突然通电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人员受伤。
2.检查消防安全
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确保消防设施工作正常,种类配置科学、数量配置合理、摆放位置规范,杜绝消防通道、消防门被阻塞,逃生路线指示不明确等情况。
3.检查气体安全
对气体钢瓶进行有效期、使用状态、气路密闭性、安全阀、报警器等进行检查,如有安全隐患须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处理;实验室不得过量囤积气体钢瓶,及时清运不使用或空的气体钢瓶。
4.检查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做好实验仪器设备调试、维护工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若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维护。
5.检查各类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
检查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是否有显著、明确的警示标识,及时补充必要的标识,更换老旧、脱落的标识;检查实验室的通风橱、紧急喷淋、洗眼器等安全设施,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三、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
请各学院于2025年2月24日前进行实验室安全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台账。
(二)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4日至28日,实验室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进行为期一周的实验室巡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实验室开学工作方案,督促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明确各级各类实验室责任人分工职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 措施到位。
(二)强化安全教育
1.扎实做好实验人员安全教育。针对本学期返校开展实验教学、科研活动的学生,实验室负责人、实验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应上好开学实验第一课,结合实验项目内容、实验室特点,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强调实验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注意事项、突发事故应对措施,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2.严格日常管理。进入实验室人员要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要求,并做好防护措施,未获准许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三)抓好整改落实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行立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时间表实现闭环管理,若整改超出本学院职能范围的,在采取必要整改措施的同时要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中心,协调解决。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385259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1日